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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2009-11-18 11:06:33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我国将于2010年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做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准备工作,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经费的筹措和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统字〔2008〕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对今后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意见的批复》(国函〔1986〕93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性安排的通知》(国统字〔2003〕44号),我国将于2010年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做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挑战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准确掌握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状况的基础性调查。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10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人口流动加快、人户分离增多、超生时有发生、就业压力增大,加大了人口普查难度,查准人口数量和结构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积极做好普查经费的筹措工作

       人口普查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文件精神,采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中央财政负担的部分,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已向财政部提出分年度预算,从2009年开始拨付使用。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各省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向省财政提出预算,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做好普查的技术业务准备

       积极参与方案设计。各省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人口普查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查准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措施,为做好人口普查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开展专项试点和调研。国家统计局将组织进行若干专项和综合试点工作和调研。各省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关的专项试点和调研。

       做好业务和人才储备。人口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省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口统计理论和人口普查方法,充实业务骨干,为组织好本省的普查工作做好业务和人才储备。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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