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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是我市实施“妇女纲要”工作的第七个年头,过去六年以来,为贯彻和落实好各级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构筑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妇女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经济综合实力增强,为妇女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07
年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
11757
元,同比增长
27.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1970
元,同比增长
16.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4634
元,同比增长
13.7%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
2.58
亿元,同比增长
55.4%
。用于卫生方面投入的卫生经费、妇幼卫生经费、防治防疫经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分别达
0.21
亿元、
90.15
万元、
156
万元
2400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90.9%
、
18.6%
、
16.4%
和
21.2%
。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进一步提高
妇女干部队伍日趋壮大。
2007
年年初,我市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干部调整,许多女干部被提拔进了班子中。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
100%
,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现有女干部
5
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班子中女干部
34
人,同比增加
7
人,其中正职
4
人,同比增加
1
人,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科级部门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有
75
个。
女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保持稳定。
2007
年人大、政协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人大代表
292
人,其中妇女代表
49
人,占
16.8%
,;政协委员
259
人,其中妇女委员
41
人,占
16. %
,同比提高
6.5
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
33%
,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
50%
,同比提高
4.5
个百分点
,
(三)妇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保护
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
2007
年,全市女性从业人员为
29.5
万人,同比增加
1
千人,所占比重为
43.8%
,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
3.3
万人,所占比重
40%
,同比增加
1
个百分点。
妇女得到较好的社会保障。至
2007
年底,全市有女性基本养老保险
2.1
万人,女性基本医疗保险
1.2
万人,失业保险
2.4
万人,工伤保险
0.8
万人,生育保险
1
万人
,
所占比重分别为
44.7%
、
34.3%
、
40.6%
、
72.7%
和
40%
,生育保险覆盖率为
85%
,同比提高
5
个百分点。
(四)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从入园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男女基本无性别差异。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为
100%
,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
111%
,初中女生三年巩固率为
97.7%
,同比增加
1.3
个百分点,初中女生辍学率
0.89%
。同比降低
0.22
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稳步提高,青壮年妇女文盲已扫除。
2007
年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
113%
,同比增加
6
个百分点;成年妇女识字率、青壮年妇女识字率均已达到
100%
,扫除了成年、青壮年妇女文盲。
(五)妇女的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孕产妇保健服务系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07
年,我市国家标准的农村卫生院产科建设达标率
100%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达到了
100%
。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
97%
,同比增加
1.58
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6.76%
,同比增加
3.76
个百分点;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继续保持
100%
,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
100%
,同比增加
2
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6%
,同比增加
1
个百分点。
妇女生殖保健意识不断增强。
2007
年,我市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
97%
,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98%
,城乡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分别为
85%
、
70%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0.70
‰。
(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权利的法律法规,深化普法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妇女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
2007
年破获强奸案件
5
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6
起。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抵御受侵害的能力。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
一是妇女的保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7
年孕产妇死亡率
22.8/10
万,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
3
人,较上年均有所上升。
二是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权利有待进一步落实。
2007
年,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比上年减少
0.1
万人,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
3.7
个百分点
;
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
3.7
个百分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与目标比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妇女参政议政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比重偏低,分别为
16.8%
和
16%
。
四是妇女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与《规划》目标尚有
3.7
个和
17
个百分点的差距。
五是监测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还有个别监测指标无数据来源,直接影响对《规划》的整体监测和评估。
三、加强妇女工作的建议
(一)改善保健条件,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整合全社会卫生资源,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和稳定基层保健队伍,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对农村人口、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女的管理,保证他们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卫生知识宣传,预防和控制性病和艾滋病等疾病的蔓延和增长。
(二)加大工作力度,使妇女享有平等的就业和社保权利。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提高女性就业比重;对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就业机会,为扩大妇女就业门路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坚持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她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大选拔和任用女干部的力度,把女干部放到更重要的岗位,发挥其聪明才智,给予她们更多的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机会,使
妇女“半边天”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法律体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建立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检查、督促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加大执法力度,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严惩不怠,切实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妇女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妇女创造更为健康、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强化部门责任,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让男女平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还要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从而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规划》重点、难点指标,要采取有力措施,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全力攻克。为各级领导指导妇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建设和谐益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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