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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统计局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行政许可流程图
分管局长审核、组织可行性调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
时限:
3
日 |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通过审核许可的,将申报材料返回
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
业务股承办,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时限:
2
日 |
通知申报人许可或
不许可
制作并通知申请人取件,并上网公布
监督部门
(局纪检监察)
电话:
56771561 |
落实、反馈
申请条件:调查单位必须具有法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有开展调查活动的能力和途径。项目的立项要有充分依据;调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资料使用范围。
提交资料:提供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调查方案(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以及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和试点报告等。 |
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