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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统发〔
2009〕
07号
湘乡市统计局
关于对乡镇办事处开展统计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
为检查国家监察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对乡镇办事处进行统计检查。
一、检查内容(附后)。
二、检查时间:
2009
年
8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听取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就本单位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方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学习贯彻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情况介绍。看近两年各种统计制度的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农业、民营企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目标考核等统计基层报表和《统计台帐》,我局统一配备统计站的电脑等设备使用情况以及与统计工作有关的资料。查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附:湘乡市统计局乡镇办事处统计检查登记表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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